滨海新区出台《实施意见》 驻区部队多举措为美丽“滨城”建设保驾护航 |
记者3月8日从区军事部获悉,《滨海新区驻区部队积极投身美丽“滨城”建设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日前印发并实施,今后新区驻区部队将通过多举措为美丽“滨城”建设保驾护航。
据了解,《实施意见》明确,滨海新区驻区部队将把投身美丽“滨城”建设摆上重要位置,广泛宣传市、区两级关于美丽“滨城”建设的任务要求和部署安排,教育和引导广大官兵充分认清美丽“滨城”是市委赋予滨海新区的新定位,加快美丽“滨城”建设既是落实全市双城发展布局的政治任务,也是推动新区实现更高水平开发开放的战略举措,又是新区党管武装和强军兴军事业难得的历史性发展机遇,凝聚“共同缔造”的思想共识。为了筑牢安全屏障,新区驻区部队将坚持练兵备战的鲜明导向,坚持姓军务战,抓好教育训练、战备执勤、科研教学和管理保障等各项工作,锻造敢打必胜的雄师劲旅。突出提高非战争军事行动能力这个重点,充分发挥驻区部队在抢险救灾、应急维稳、海上执法检查、处突安保等工作中的中流砥柱作用,为美丽“滨城”建设保驾护航。
在融洽军地关系方面,《实施意见》指出,新区驻区部队将积极配合新区开展全民国防教育,举办全民国防教育日、国防教育周和“军营开放日”活动;加强与地方沟通协调,服务好美丽“滨城”建设;积极巩固全国文明城区创建成果,在植树造林、道路整改、环境美化、河道治理等市容环境重点整治工作中发挥突击队作用;积极参与新区民心工程和公益事业,采取对口参与、结对帮扶、定点挂钩等方式,帮助群众解决实际问题;部队医院、卫生队将积极开展医疗服务进社区活动,对卫生应急、突发事件救援给予支持。
《实施意见》指出,新区驻区部队将教育引导广大官兵从自身做起、从小事做起、从身边做起,自觉践行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讲文明、树新风,自觉遵守群众纪律,树立人民军队良好形象;组织军人军属积极参与地方志愿服务、文明交通、文明祭扫、文明餐桌等创建活动,当好宣传员、讲解员、引导员;组织文艺小分队深入街镇、社区开展文化活动,宣传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中央各项决策指示精神,大力弘扬先进文化;充分利用部队宣传平台,宣传美丽“滨城”建设的美好前景和辉煌成果,共同培育军地文明和谐、积极向上的社会风尚;严格军车管控,规范行车秩序,教育官兵模范遵守交通安全法规和军车管理有关规定,教育引导官兵家属子女养成文明驾车、文明出行的良好习惯。
主办单位:天津市滨海新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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