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到区医保局调研学习有关军队离休干部医疗费报销工作 |
日前,滨海新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双拥室主任黄晓丽带领双拥室和军休所有关同志前往新区医保局,就军休所离休干部医疗费用审核及结算工作进行深入调研交流。新区医保局医保中心周志主任和负责地方离休干部医疗费报销工作的业务骨干参加并详细介绍了相关医保政策和工作措施。
此次研讨会得到了区退役军人事务局领导的高度重视和区医保局领导的大力支持。研讨会上,军休所方面将军队离休干部在日常就医方式、审核报销周期等方面与地方离休干部存在差异进行了详细介绍,并将涉及到自费项目的药案内容,逐条逐项与医保中心负责人进行交流研讨。双方达成一致意见,一是严格按照津人社局发[2017]28号文件要求执行,若遇到军队离休干部发生的医疗项目超出医保目录且必须使用的情况,需病人家属提出申请,并由副主任医师以上出具相关证明,经军休所党委研究后提请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会议研究决定。二是调整军休干部医疗报销收件周期,尽量缩短医疗费用报销时间。三是严格审核报销单据,确保专人专用,杜绝不合理医疗费用。
本次交流学习,以为军队离休干部办实事、办好事为出发点,力争将军队与地方离休干部医疗待遇政策、报销周期、审核口径把控等做到统一标准,解决军队离休干部就医实际困难。
主办单位:天津市滨海新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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