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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滨海新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和“三公”经费决算公开
发布日期: 2020-11-04 16:04      来源: 区退役军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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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 录

    第一部分 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一、2019年度部门决算收入情况

    二、2019年度部门决算支出情况

    三、2019年度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四、2019年度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情况

    五、2019年度部门决算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情况

    六、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五)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住房保障、涉农补贴等民生支出情况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七)关于空表的说明

    第一部分 概况

    一、主要职责

    天津市滨海新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是区政府工作部门,下辖6个二级预算单位,包括:天津市滨海新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天津市滨海新区离休退休干部休养所、天津市滨海新区塘沽烈士陵园、天津市滨海新区汉沽烈士陵园、天津市滨海新区大港英烈园、天津市滨海新区塘沽国防教育中心。

    主要承担区退役军人事务工作委员会具体工作,组织开展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督促有关方面落实区委退役军人事务工作委员会决定实行、工作部署和要求等;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退役军人工作的方针政策,贯彻落实党中央、市委和区委关于退役军人工作的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退役军人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二、机构设置

    根据上述职责,天津市滨海新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汇总)内设 4个职能科室,下辖6个预算单位。根据决算编报要求,纳入天津市滨海新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汇总)2019年部门决算编报范围有天津市滨海新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汇总)(本级)和二级预算单位共7个,具体包括:

    1.行政单位:天津市滨海新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共计1个单位。

    2.事业单位:天津市滨海新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天津市滨海新区离休退休干部休养所、天津市滨海新区塘沽烈士陵园、天津市滨海新区汉沽烈士陵园、天津市滨海新区大港英烈园、天津市滨海新区塘沽国防教育中心,共计6个单位。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一、2019年度部门决算收入情况

    天津市滨海新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汇总)2019年度部门决算收入总计242,877,036.88元,与2018年决算相比增加242,877,036.88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41,364,297.76元,占99.38%;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0.00%;事业收入0.00元,占0.00%;经营收入1,512,739.12元,占0.62%;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0.00%;其他收入0.00元,占0.00%。

    二、2019年度部门决算支出情况

    天津市滨海新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汇总)2019年度部门决算支出总计242,877,036.88元,与2018年决算相比增加242,877,036.88元,其中:基本支出11,482,881.06元,占4.73%;项目支出229,724,325.63元,占94.58%;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0.00%;经营支出1,251,290.69元,占0.52%;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0.00%。

    三、2019年度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天津市滨海新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汇总)2019年度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计241,207,206.69元,与2018年决算相比增加241,207,206.69元,具体情况如下: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35,321,635.74元,其中:

    “民政管理事务”45,223.56元,包括“行政运行”45,223.56元,主要用于:机关单位工资奖金津补贴支出以及国防教育中心日常行政办公用品和行政办公使用。

    “抚恤”124,381,806.07元,包括“死亡抚恤”1,356,574.00元,主要用于:优抚对象的死亡抚恤金支出 ;“优抚事业单位支出”5,786,677.09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及公共支出;“其他优抚支出”61,900,716.56元,主要用于:其他优抚支出;“伤残抚恤”20,231,653.50元,主要用于优抚对象的伤残抚恤金支出;“在乡复员、退伍军人生活补助”9,538,513.42元,主要用于为在乡复原、退伍军人生活补助支出;“义务兵优待”24,790,800.00元,主要用于发放义务兵优待金支出;“农村籍退役士兵老年生活补助”776,871.50元,主要用于为农村籍退役士兵老年生活补助支出。

    “退役安置”101,850,789.24元,包括“军队移交政府的离退休人员安置”58,290,656.10元,主要用于:军队离退休干部的离休费、退休费支出;“军队移交政府离退休干部管理机构”4,276,704.64元,主要用于:管理机构工资福利性支出、公用性支出;“退役士兵管理教育”435,200.00元,主要用于:退役士兵管理教育支出;“退役士兵安置”26,438,228.50元,主要用于退役士兵安置的各项支出;“其他退役安置支出”12,410,000.00元,主要用于其他退役士兵安置的支出。

    “退役军人管理事务”9,043,816.87元,包括“行政运行”2,923,368.44元,主要用于:机关单位工资奖金津补贴支出;“拥军优属”5,738,341.10元,主要用于:拥军优属支出;“机关服务”382,107.33元,主要用于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职工的人员经费支出。

    2、“卫生健康支出”5,885,570.95元,其中:

    “医疗救助”435,420.00元,包括 “其他医疗救助支出”435,420.00元,主要用于滨海新区优抚对象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

    “优抚对象医疗”3,300,150.95元,包括“优抚对象医疗补助”3,300,150.95元,主要用于优抚对象医疗补助支出。

    “其他卫生健康支出”2,150,000.00元,包括“其他卫生健康支出”2,150,000.00元,主要用于:军休干部相关卫生健康支出。

    四、2019年度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情况

    天津市滨海新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汇总)2019年度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总计11,482,881.06元,与2018年决算相比增加11,482,881.06元,具体情况如下:

    1、“工资福利支出”10365444.68元,其中“基本工资”2,207,934.00元,主要用于:局本级及各事业单位在职职工基本工资的支出;“津贴补贴”1,296,730.14元,主要用于:局本级及各事业单位在职职工加班费、值班费、物价补贴等各项津贴补贴支出;“奖金”427,369.99元,主要用于:局本级在职职工绩效奖金支出;“伙食补助费”37,400.00元,主要用于:区汉沽陵园职工伙食补助支出;“绩效工资”1,638,118.34元,主要用于:局本级及各事业单位在职职工基础性绩效和奖励性绩效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731,551.12元,主要用于:局本级及各事业单位在职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职业年金缴费”347,863.76元,主要用于:局本级及各事业单位在职职工职业年金缴费支出;“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435,855.22元,主要用于:局本级及各事业单位在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18,241.71元,主要用于:局本级及各事业单位在职职工失业险、生育险及工伤险缴费支出;“住房公积金”2,732,872.00元,主要用于:局本级及各事业单位在职职工公积金及补充公积金缴费支出;“其他工资福利支出”391,508.40元,主要用于:局本级及各事业单位在职职工防暑降温费支出。

    2、“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2,166.80元,其中“离休费”145,883.00元,主要用于:离休人员工资支出;“退休费”163,149.80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工资;“奖励金”430.00元,主要用于:局本级及各事业单位在职职工独生子女费支出;“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1,904.00元,主要用于:离休退休人员的春节慰问支出。

    3、“商品和服务支出”796,069.58元,其中“办公费”98,779.24元,主要用于:局本级及各事业单位购买办公物品支出;“印刷费”6,000.00元,主要用于:局本级及各事业单位印刷费用支出;“咨询费”10,000.00元,主要用于:局本级及各事业单位咨询费用支出;“手续费”1,242.90元,主要用于:局本级及各事业单位网银转账手续费用支出;“水费”69,331.20元,主要用于:各事业单位水费支出;“电费”46,264.62元,主要用于:各事业单位电费支出;“邮电费”18,829.75元,主要用于:局本级及各事业单位电话费及邮寄快递等有点费用支出;“差旅费”38,583.00元,主要用于:局本级及各事业单位差旅费用支出;“维修(护)费”60,450.00元,主要用于:局本级及各事业单位维修(护)费支出;“培训费”1,920.00元,主要用于:局本级及各事业单位培训费用支出;“委托业务费”8,700.00元,主要用于:局本级及各事业单位委托业务费用支出;“工会经费”61,180.00元,主要用于:局本级及各事业单位工会经费支出;“福利费”151,829.28元,主要用于:局本级及各事业单位职工体检等福利性费用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5,083.27元,主要用于:军休所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其他交通费用”94,447.77元,主要用于:军休所其他交通费用支出;“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13,428.55元,主要用于:局本级及各事业单位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五、2019年度部门决算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情况

    天津市滨海新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汇总)2019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和结转结余。

    六、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43,435.80元,与2019年预算相比减少76,764.20元,主要原因是局本级为2019年成立,2018年未发生“三公”经费 ;军休所为公车运行费用降低。具体情况:

    (一)2019年因公出国(境)费决算0.00元,与预算相比0.00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未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列支“三公”经费。2019年本单位组织的出国团组0个,出国0人次。

    (二)2019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决算33,235.80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3,235.80元,与预算相比减少76,764.20元,主要原因是军休所公车运行费用降低;公务用车购置费0.00元,与预算相比0.00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未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列支“三公”经费。2019年本单位公务用车保有3辆,购置公务用车0辆。

    (三)2019年公务接待费决算10,200.00元,与预算相比减少0.00元,主要原因是局本级为2019年成立,2018年未发生公务接待费用。2019年本单位国内公务接待15批次,290人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0人次。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天津市滨海新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汇总)2019年度机关运行经费决算数110,153.30元,比2018年增加110,153.30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为2019年成立,2018年未发生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天津市滨海新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汇总)2019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4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4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天津市滨海新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汇总)共有车辆3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3辆、其他用车0辆,其他用车主要包括无。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天津市滨海新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汇总)组织对2019年度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项目2个,涉及金额41963129.5元。

    (五)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住房保障、涉农补贴等民生支出情况

    天津市滨海新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汇总)2019年度无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住房保障、涉农补贴等民生支出情况。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1.部门决算。是由政府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情况等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对部门预算执行进行监督管理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七)关于空表的说明

    1.天津市滨海新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汇总)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滨海新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0年1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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