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滨海新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工作报告 |
退役军人事务局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退役军人工作的重要论述和指示精神,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及《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的要求,不断加强制度建设,发挥法治规范引领作用,努力提升依法行政水平。现将我局2020年期间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如下: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任务
把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列入局党组重要议事日程,建立领导责任制。成立由局长任组长的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局法治政府建设日常事务工作,确保依法行政工作有人抓,有人管。平时做到有部署、有检查、有总结,形成依法行政工作“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业务室协同抓,全局干部职工积极参与的工作格局。
(二)明确执法主体资格,建立权责清单,推进职权标准化
全面对标落实法治政府建设要求,结合我局工作职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退役士兵安置条例》,确认了行政执法主体资格。明确新建、改建、扩建烈士纪念设施批准;迁移烈士纪念设施审核,烈士纪念设施保护单位审核报批;外地退役残疾军人(含人民警察、公务员、民兵民工)伤残证换发审核等具体权责事项,公开办事流程、救济途径等。
(三)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积极推进依法行政工作
一是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禁止无行政执法资格的人员履行行政执法职责,有效地杜绝了违法执法和执法不当行为。二是接受外部监督。人大建议、政协提案答复率达到100%。三是接受社会监督。完善群众举报投诉制度,公开举报投诉电话。
(四)加强学习教育,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建立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采取以会代训、专题培训、个人自学、专家讲座等方式,灵活有效地开展学习,在全系统开展《民法典》专题学习。组织全局18名公务员在天津市国家干部网上学法用法考试系统上完成了学法考试,参考率100%,达标率100%。
(五)权益维护工作法治化,做好接访办信
退役军人事务局以法治化建设为抓手,在引导、联系、服务退役军人上下功夫,推动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环境。树立法治信访新理念,加强信访法治宣传教育,引导退役军人依法理性表达诉求,依法规范信访行为,维护良好信访秩序,切实维护法律尊严,规范信访秩序。依法分类处理信访案件,与律师事务所建立长期顾问关系,协助对案件进行分类处理,并全程指导退役军人通过正常司法程序处理问题,努力解决好每一名退役士兵的合理合法诉求。
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成效
一是始终坚持“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的工作态度,依法履行好退役军人工作职能,进一步梳理相关退役军人工作权责清单。
二是以落实政策为重点,依法保障优抚对象各种权益。贯彻落实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政策,及时调整并足额发放优抚对象抚恤生活补助金。
三是建立公正、便捷、透明的“阳光安置”机制,实施职位公开、志愿选择、考试考核、择优录取,确保公开、公平、公正。完善退役士官安置政策,实现退役士官事业编制安置从无到有的历史性突破。
三、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是基层工作人员政策法规培训有待加强。镇街、村居退役军人服务站相关工作人员法律法规和政策业务水平参差不齐,服务群众的水平和运用法律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有待提升。
二是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方面,开展法制审核人员业务能力、法律专业知识不强,缺乏专业培训,照书本靠经验审核的多,需要提高法律素养和业务能力;涉及法制审核的范围、内容和程序有待进一步细化、明确。
四、2021年主要工作安排
(一)强化政策法规学习和业务培训
提高退役军人服务队伍素质,加强对各工作人员的普法教育,特别是对新进和窗口工作人员的普法宣传和法治思想教育,按计划、有步骤地对基层工作人员进行政策法规和业务培训,提高全体人员法律意识和业务素质。
(二)强化普法宣传活动,及时化解遗留问题积极创建法治政府
大力宣传退役军人事务领域法律法规,创新开展退役军人事务法律法规普法活动;健全完善退役军人事务局依法决策、依法行政工作机制,严格落实权力清单制度;扎实做好“阳光信访”工作,畅通信访渠道,规范信访秩序,办好网上信访,做好信访维稳工作,确保无越级上访、无集访和群体性事件发生。
(三)强化对行政执行人员的法治教育培训
积极组织执法人员参加各级组织的依法行政知识培训,把学习培训成绩作为考核内容和任职晋升依据之一,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律素质和执法水平。
滨海新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0年9月25日
主办单位:天津市滨海新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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