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海新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接收见习生公告 |
一、单位简介
滨海新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以下简称服务中心)是滨海新区退役军人事务局下属事业单位,主要承担退役军人服务管理、思想政治、政策咨询、宣传引导、信息平台建设管理、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就业创业服务、帮扶解困等事务工作,联系区关爱退役军人协会。2021年7月中心认定为天津市就业见习基地。根据事业发展需要,经研究,服务中心决定面向高等院校接收实习生。
二、接收岗位
计划接收2名见习生,具体岗位如下:
序号 | 岗位名称 | 数量 | 基本要求 | 见习期限 | 备注 |
1 | 行政助理 | 1 | 1.在读本科及以上,专业不限。 2.熟练使用office软件。 | 6-12个月 | |
2 | 业务专员 | 1 | 1.在读本科及以上,专业不限。 2.熟练使用office软件。 | 6-12个月 |
三、参加就业见习人员范围及报名要件
(一)就业见习人员范围:
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可以申请参加就业见习:
1、本市普通高校的全日制在校生(毕业前一年7月1日起至毕业当年6月30日);
2、全日制高职及以上学历的本市院校或外地院校本市生源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且在读全日制学校的在校生。
符合条件的人员只能参加一次就业见习。
(二)就业见习人员报名及要件:
1、就业见习报名。参加就业见习的人员,到就业见习基地报名。
2、报名人员提供要件:
(1)身份证复印件
(2)学生证明(例:全日制学校在校证明或学生证)
(3)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复印件
(4)毕业证书复印件(已毕业人员)
(5)《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四、接收程序
本次接收见习生工作分为报名、资格审核、面试、办理接收见习手续等程序。
(一)报名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应聘人员可将个人简历电子版发送到邮箱tyjrfwzx@tjbh.gov.cn。邮件主题请修改为“岗位+院校+专业+姓名”。
(二)资格审核
对报名学生进行资格审核,根据学习情况、社会实践经历、在校获得奖励等情况择优确定拟面试人选。
(三)面试
将通过电话、短信等方式通知拟面试人选来服务中心面试,未进入面试人选范围的,不再另行通知,面试形式以面谈为主。根据面试情况,确定拟接收人选。
(四)办理手续
办理见习接收手续时,见习人员需签署《健康承诺书》,提供健康码截图;见习开始前14天内有津外行程记录的,需提供3日内核酸检测证明。
见习生应确保提供的报名信息等真实准确,如有弄虚作假或关键信息有隐瞒行为,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见习资格。
五、见习待遇和工作要求
(一)见习待遇
根据实际工作时间,按照服务中心标准发放一定的见习补助。见习结束,视见习期间工作表现,可提供见习鉴定。
(二)有关要求
见习人员在见习期间的各项工作成果归中心所有。见习期间请假天数超过见习期限(工作日)的30%,则不予提供见习鉴定。见习人员相关工作达不到工作要求、存在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中心规章制度的情形,中心将终止见习。
本公告由滨海新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负责解释。
联系人:刘老师;报名咨询电话:022-66887287。
滨海新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
2022年5月26日
主办单位:天津市滨海新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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