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滨海新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4年行政执法工作情况报告 |
2024年,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在行政执法工作中,始终秉持着维护退役军人合法权益、保障相关法律法规有效实施的宗旨,积极履行各项执法职责,为退役军人事务领域的规范化、法治化管理奠定了坚实基础。
一、基本情况
(一)执法主体与人员
我局执法主体明确,执法人员均经过严格的资格审查与专业培训,持有相应的执法证件,确保执法行为的合法性与专业性。截至2024 年底,共有执法人员3名,其中新增1名,因人员调动退出1名。
(二)执法依据与事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等一系列法律法规,年初制定了年度执法计划,主要是对退役军人安置政策落实情况及对军人抚恤优待金发放情况的监督检查,全年共开展各类执法检查4次,涉及执法对象4个,年度计划已全部完成。
二、工作措施及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
认真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主要负责人对行政执法重要工作亲自部署、过问、协调、督办,局党组多次听取依法行政工作汇报,研究部署相关工作任务,形成领导抓、分管抓、干部职工配合抓的工作格局。提高队伍法治意识和思维,通过“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机关例会等形式加强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学习,加大对相关法律法规的培训学习。
(二)规范执法行为
规范执法程序,在执法过程中,严格按法定程序办案,主动出示执法证件,说明来意,认真制作执法文书。加强执法监管,规范执法检查人员库建设,加强执法人员培训,确保执法人员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
(三)完善制度建设
健全法律顾问制度,聘请专业律师担任法律顾问,为重大行政决策、重大行政行为提供法律咨询意见、建议,处理涉法涉诉案件、重大突发事件等提供法律服务。
(四)主要成效
通过组织学习培训、鼓励参加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等方式,提高了执法人员的法律素养和专业水平,执法行为更加规范,保障了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提高了行政执法的质量和效能。退役军人权益得到保障,在移交安置、优抚优待等工作中,依法依规开展工作,确保退役军人的合法权益得到落实。
三、存在的问题与不足
(一)执法力量相对薄弱
随着退役军人事务工作的不断发展,执法任务日益繁重,但执法人员数量相对不足,且部分人员在法律专业知识和执法实践经验方面有待进一步提升,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执法工作的质量与效率。
(二)执法监督机制仍需健全
虽然建立了内部执法监督制度,但在监督方式、监督频率以及监督结果运用等方面还存在一些不足。外部监督方面,社会公众对退役军人事务执法工作的参与度和监督力度有待进一步提高,尚未形成全方位、多层次的执法监督体系。
四、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加强执法队伍建设
根据工作实际需求,合理增加执法人员,充实执法力量。加大对执法人员的培训力度,定期组织法律法规、业务知识和执法技能培训,邀请专家学者、资深法官、检察官等进行授课指导,鼓励执法人员参加各类执法资格考试和业务竞赛,不断提升执法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
(二)完善执法标准体系
对现有法律法规进行深入研究,结合实际工作情况,制定详细的执法操作细则和工作流程,明确各项执法事项的具体标准、程序和要求,确保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有章可循、有据可依。
(三)健全执法监督机制
加强内部执法监督,建立健全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明确监督职责、监督方式和监督程序,定期对执法案件进行评查,及时发现并纠正执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滨海新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5年1月10日
主办单位:天津市滨海新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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