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河街道】开展“军烈属”减征个人所得税政策宣传活动 |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进一步加强对残疾、孤老人员和烈属帮扶,近期,珠江里社区退役军人服务站、关爱退役军人服务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有关规定对残疾、孤老人员和烈属取得的综合所得和经营所得,减征个人所得税的政策对辖区军烈属进行政策宣传。
服务站工作人员把政府关于减征军烈属个人所得税的文件送到辖区军烈属手中,根据政策详细为他们讲解相关内容:年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在14400元(含)以上的,减免税额为14400元;小于14400元的,据实减征;纳税人同时符合残疾、孤老人员和烈属中两种或两种以上身份的,可选择其中一种身份享受减征政策,不得重复享受政策。
通过此次宣传,让辖区军烈属清楚地了解到了减征政策,引导他们享受相应的优惠,使其深切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爱。
主办单位:天津市滨海新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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